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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助吧出品 文|吴墨 编|深海
2024年11月29日,金通灵发布关于公司累计诉讼、仲裁情况的公告。
公司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规定,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9月9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发生且未披露的诉讼、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,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:
自2024年9月9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的诉讼、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22239.65万元,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.15%。其中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诉讼、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8482.91万元;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诉讼、仲裁案件金额合计3756.74万元。
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除本公告附件中披露的相关诉讼、仲裁事项外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、仲裁事项。
金通灵称,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诉讼、仲裁案件的,公司将积极应诉、妥善处理,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,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,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,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。
展开剩余26%公司将严格依照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的有关要求对相关诉讼、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值得关注的是,2024年1月2日,金通灵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〔2023〕13号)。
基于公司违法行为,江苏证监局决定:一、对金通灵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150万元罚款;二、对季伟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万元罚款;三、对袁学礼给予警告巴中股票配资,并处以100万元罚款;四、对许坤明、冒鑫鹏给予警告,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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